举重一次可以加多少_举重比赛每次增加多少公斤
在大家聊举重一次可以加多少,大家可能都熟悉,有人问举重比赛每次增加多少公斤,这到底是咋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举重的杠铃每次增加的公斤数是?
现在采用的是每次增加1kg的倍数的赛制,2004年前采用每次增加2.5kg的倍数的赛制,1kg制更有可看性,竞争更激烈。在比赛中加重量也是一种战术,可以根据对手的体重和实际试举的重量,通过加重打败对手。
举重规则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抓举是一个快速连续不断地将杠铃从举重台提起到两臂在头上伸直的动作:两足左右分开站立,双手握杠上提,当杠铃提到与胸同高时身体下蹲,使身体位于杠铃下,双臂伸直支撑杠铃,两腿收回。当臂、腿完全伸直,两足站在一条横线上与躯干、杠铃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在推举完成最后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情况,则判为失败。
挺举是由提铃和上挺两个动作连接组成。提铃至胸,两脚下蹲,同时将杠铃从举重台上提起至胸上,随即起立,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位置上两腿伸直;上挺:两腿前后分开下蹲,然后收腿起立,借助于预蹲和上挺发力,把置于胸上的杠铃,举过头顶至两臂伸直,两脚站在一条横线上,杠铃和身体保持在一垂直面上,并保持这个姿势在稳定状态,待裁判员发出白灯信号,再将杠铃放下,算试举成功。如在提铃过程中出现提铃过膝未完成动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提铃动作,膝盖或臀部触地,在采用下蹲式时肘或臂触腿,一脚或两脚踏出台外,以及出现一次以上的预蹲,在起立时两臂有屈伸动作,两臂伸展不均或停顿,用推举完成上挺动作,离开举重台,裁判员还未发出信号就把杠铃放下等情况,则判失败。
举重比赛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顺序进行,必须在同一场比赛中完成。正式比赛时,运动员举重称试举,在一场比赛中,每个运动员有6次试举(抓举3次、挺举3次)。每次试举重量均由运动员自己申报,其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第2次试举重量,至少要比第一次增加5公斤,第3次至少要比第2次增加2.5公斤。以3次试举中所举起的最大重量计算。抓举和挺举的最高成绩加起来为运动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名次,成绩相等时以赛前体重较轻者列前。如赛前体重相等,则在该项比赛结束时立即称体重,轻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每场比赛有3名裁判,主裁判的位置在举重台中心正前方,另2名分别在台的左、右斜前方。裁判员以2或3个白灯表示试举成功,2或3个红灯表示失败。当判断明显犯规动作已构成多数时,主裁判应立即发令,停止试举。运动员在任何一种试举重量距纪录不超过10公斤,可申请第4次试举(不计入总成绩)。
举重比赛是怎样记分?
举重是一项简单的运动,每位选手在抓举和挺举上分别有三次试举机会,每一项中的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比如说,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举起85公斤,在挺举中举起115公斤,则其总成绩是200公斤
如果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三次试举失败,则他(她)可以继续参加挺举比赛,但无法参加最后排名
如果两位选手举起的重量相同,则体重较轻者名次列前
万一出现两人成绩相同,体重也相同的情况,则先举起这一重量者名次列前
一位选手第一次试举的重量决定其出场顺序
第一次试举重量较轻者先出场,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最大重量
如果两位选手要的重量相同,则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每一次试举的重量增加必须至少为2.5公斤,但试图打破世界记录的试举除外
在那种情况下,重量的增加可以仅为0.5公斤,但计入总成绩的重量是与实际成绩最为接近的2.5公斤的整数倍重量
选手上场前在准备室中有20至30分钟的练习时间
上举重台之后有一分钟时间为试举做准备
在这一分钟里,他们往手上抹一些滑石粉以增加摩擦
如果一位选手连续试举两次,则两次试举之间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举重比赛规则
举重比赛规则:
1、竞赛动作方式
(l)抓举:运动员将杠铃平行地放在两小腿前面,两手虎口相对撞钢,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举至两臂在头上完全伸直。
(2)挺举:运动员以一个连续动作把杠铃从举重台上提 置肩际。两腿平行伸直保持静止状态。先屈腿预蹲,接着用 伸腿伸臂动作将杠铃举起至两臂完全伸直,两腿收回平行保持静止。
2、犯规动作
(1)从悬垂状态提铃。
(2)提铃过程中有停顿。
(3)除两足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举重台。
(4)在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平均或不完全。
(5)伸展臂部过程中有停顿。
(6)用推举完成动作。
(7)起立时臂有屈伸。
(8)在试举中离开举重台,即让两脚触及台外地方。
(9)在裁判员发令前将杠铃放下。
(10)在裁判员发令后杠铃从身后落下,或故意从身前 摔下。
(11)未能使两足站在与杠铃和躯干的平面相平行的同一 横线上来完成动作。
(12)放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
(13)抓举时,在完成动作中横杠触及头部。
(14)挺举翻铃转肘之前横杆触及胸部。
(15)翻铃时肘、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
(16)上挺前两腿未伸直。
(17)屈膝上挺未完成动作。
(18)上挺前有意使杠铃颤动。
3、运动员条件
(1)凡发育健全并有一定专项训练基础的男、女运动员, 均可参加竞赛。
(2)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并持有身 体合格证明。
(3)青少年运动员须持有出生证明。
(4)女运动员须持有性别检查证明.
(5)少年组年龄为13~17岁。
(6)青年组年龄为18~ 20岁。
(7)成年组21岁以上。
(8)男、女运动员年满15岁可参加全国比赛。
4、抽签:在技术会议上进行。由副总裁判长带领记录长 和记录员按大会秩序册顺序,各队参赛运动员进行一次性抽 签。所抽得的签号决定运动员称量体重的顺序和试举顺序。抽签时,不分级别,签号数量根据大会参赛运动员人数确定。
5、称量体重:运动员在该场竞赛前2小时开始称量体重。称量时间为1小时,过时作弃权论。
6、试举顺序:试举重量轻的运动员先进行试举。第一次 试举重量相等时,按签号决定顺序,签号小者先举。在第二、 三次试举中,如遇试举重量相等则按前一次的试举顺序进行。
7、加重原则:本届奥运会(2008年北京29届)正式采用已实行三年的“1公斤规则”。2005年5月1日,国际举联实行了90多年的“2.5公斤规则”退出历史舞台,“1公斤规则”正式登场。北京奥运会是奥运举重比赛首次采用“1公斤规则”。
所谓“2.5公斤规则”是指除破世界纪录时可以0.5公斤的倍数加重外,其他时候杠铃重量只能是2.5公斤的倍数;“1公斤规则”则要求杠铃加重以1公斤的倍数进行。“1公斤规则”的实行,让水平接近的选手之间的对抗更激烈——冲击人体极限时,1公斤的增幅毕竟比2.5公斤更容易实现。
8、更改试举重量:运动员要求改变试举重量,必须在最 后一次点名前提出。在来不及填卡的情况下,教练员或运动 员可口头要求改变重量。但每次试举的重量只能更改两次。
9、试举时间:记录员点名后,允许有1分钟的间歇时间。最后半分钟发出信号,如连续试举时,允许有2分钟的间歇 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举重